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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鲁木齐市人民防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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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鲁木齐市人民防空

乌鲁木齐市人防机构始建于1964年,办事机构设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。1965年成立乌鲁木齐市人民防空指挥部,指挥部下设人民防空办公室。1970年乌鲁木齐市革命委员会撤销人民防空指挥部,成立乌鲁木齐市战备领导小组,下设战备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,办公室由秘书组、三线建设组、人防组、搬迁疏散组四个内设机构组成。1971年,乌鲁木齐市战备领导小组改称乌鲁木齐市人防领导小组。1973年,乌鲁木齐市战备领导小组改称乌鲁木齐市人防战备领导小组。1982年,成立人民防空委员会。2002年,根据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人防办编制调整方案,设置乌鲁木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(简称市人防办),为国防动员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,也是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,受乌鲁木齐市政府、乌鲁木齐警备区双重领导。

乌鲁木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责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拟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。

二、制定乌鲁木齐市人民防空建设中、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;依法对乌鲁木齐市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。

三、制定乌鲁木齐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总体规划;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管理、技术咨询、质量监督和定额管理;督查和指导城市建设、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。

四、制定乌鲁木齐市防空袭预案;负责乌鲁木齐市人口疏散地域的规划和建设;拟定重要经济目标保障方案,并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;负责乌鲁木齐市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建设。

五、组织乌鲁木齐市人民防空通信、警报网的建设与管理;利用人民防空通信设备、设施为抢险救灾服务。

六、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建设和训练;组织人民防空演习;参与城市抢险救灾;检查、督促战时医疗救护、物资储备、水电供应等保障方案的落实。

七、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,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;制定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,并组织实施;指导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与交流。

八、制定人民防空设施平战结合发展规划;组织指导人民防空设施平战结合工作。

九、管理乌鲁木齐市人民防空经费、物资;监督、指导人民防空专用设备、器材的生产。

十、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;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;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,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;组织消除空袭后果;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。

十一、承办市人民政府、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其他工作事项。

单位全称:乌鲁木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  地  址:乌鲁木齐市团结路170号  邮  编:830049  监督电话:0991-28603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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